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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防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以下簡稱疫情)的重要指示精神和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生態環境部為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疫情環境風險,多次召開部長專題會議研究部署肺炎疫情防控相關環保工作,出臺了《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醫療廢物應急處置管理與技術指南(試行)》《關于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醫療污水和城鎮污水監管工作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
截至2月24日,全國31個。ㄗ灾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接收定點醫院污水的城鎮污水處理廠2109座。目前,99.2%的定點醫院建有污水處理設施,剩余0.8%的定點醫院(共計21家)采取應急措施處理污水,污水經消毒達標后通過市政管網或封閉罐車進入城鎮污水處理廠處理。目前這些處理設施正常運行,并且嚴格落實消毒措施。
通過排查,累計發現污水處理能力不足、運行不正常、消毒措施不落實等三大類342個問題,已全部整改完成。
醫院的污水除一般生活污水外,還含有化學物質、放射性廢水和病原體。因此,必須經過處理后才能排放,特別是傳染病病房排出來的污水,須經消毒后才可排放。2003年以來,我國醫療廢水相關管理辦法及技術規范密集出臺:2003年12月10日,原國家環?偩职l布《醫院污水處理技術指南》(環發〔2003〕197號);2005年發布的《醫療機構水污染物排放標準》(GB 18466-2005),明確規定“自本標準自實施之日起,代替GB8978-1996《污水綜合排放標準》中有關醫療機構水污染物排放標準部分,并取代GB18466-2001《醫療機構污水排放要求》。新、擴、改醫療機構自本標準實施之日起按本標準實施管理,現有醫療機構在2007年12月31日前達到本標準要求”;2013年,環保行業標準《醫院污水處理工程技術規范》(HJ 2029-2013),進一步規范了醫院污水處理工程技術要求。
面對來勢洶洶的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國家衛健委明確將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納入《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規定的乙類傳染病,并采取甲類傳染病的預防、控制措施。各地除了指定一些醫院作為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患者的定點集中收治醫院外,為了滿足不斷增長的確診和疑似病人收治需要,參照2003年抗擊非典期間北京小湯山醫院模式,新建集中收治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患者專門醫院,如抗疫最前線的武漢,新建了火神山醫院、雷神山醫院和11家“方艙醫院”。如何加強醫療污水和城鎮污水監管,防止新型冠狀病毒通過污水傳播擴散,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的筑牢生態環境防線。
一、國家部署
生態環境部于2020年2月1日印發《關于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醫療污水和城鎮污水監管工作的通知》,進一步加強醫療污水和城鎮污水監管工作,嚴禁未經消毒處理或處理未達標的醫療污水排放,防止新型冠狀病毒通過污水傳播擴散。通知明確,已發生疫情的地方,當地生態環境部門要指導督促相關醫療機構對污水和廢棄物進行分類收集和處理,做到穩定達標排放;對沒有醫療污水處理設施或污水處理能力達不到要求的,應督促因地制宜建設臨時性污水處理罐(箱);加強對醫療污水消毒情況的監督檢查,嚴禁未經消毒處理或處理未達標的醫療污水排放。對城鎮污水處理廠,要督促其加強消毒工作,確保出水糞大腸菌群數指標達到相關排放標準要求。未發生疫情的地方,要密切關注疫情發展動態,并要求本行政區域內醫療機構、接納醫療污水的城鎮污水處理機構等提前做好應對準備。通知還要求加大農村醫療污水處置的監管力度、禁止醫療污水進入農田灌溉渠道、防范醫療污水污染飲用水源、加大重點場所監督檢查力度、做好信息發布共享等。
通知以附件形式發布了《新型冠狀病毒污染的醫療污水應急處理技術方案(試行)》。《技術方案》明確規定疫情期間,接收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或疑似患者診療的定點醫療機構(醫院、衛生院等)、相關臨時隔離場所以及研究機構等產生的污水,應作為傳染病醫療機構污水進行管控,強化殺菌消毒,確保出水糞大腸菌群數等各項指標達到《醫療機構水污染物排放標準》的相關要求。
中國工程建設標準化協會組織編制的《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傳染病應急醫療設施設計標準》于2020年2月6日起發布施行。該標準適用于改擴建和新建的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傳染病應急醫療設施工程的設計,提出了傳染病醫院新的防控技術體系,對于醫療廢水的處理,該標準根據小湯山醫院污水處理經驗和全國污水處理統計運行數據,規定了應急醫療設施在無法實施二級生化污水處理時,指出加強消毒處理工藝,明確了設計參數。
二、地方響應:強化醫療廢水處置的環境監管
生態環境部印發《關于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醫療污水和城鎮污水監管工作的通知》之后,各地生態環境系統第一時間進行了轉發和貫徹落實,部分省市相應制定了省級規定,進一步強化醫療廢水處理和環境監管。
湖北省生態環境廳于2月3日下發《關于認真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醫療廢水和城鎮污水監管工作的通知》,全面加強對醫療污水及城鎮污水的監管。針對定點醫療機構,《通知》要求,全省生態環境部門要積極協調衛生健康管理部門,指導督促接收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或疑似患者診療的定點醫療機構(醫院、衛生院等)、相關臨時隔離場所及研究機構,嚴格執行《醫療機構水污染物排放標準》(GB 18466-2005),參照《新型冠狀病毒污染的醫療污水應急處理技術方案(試行)》等有關規范要求,對污水和廢棄物進行分類收集和處理,確保穩定達標排放。對沒有醫療污水處理設施或污水處理能力未達到相關要求的醫院和集中隔離場所,應督促其根據要求建設臨時性污水處理罐(箱),采取加氯、過氧乙酸等措施進行殺菌消毒。必要時加密消毒頻次,嚴禁未經消毒處理或處理未迗標的醫療污水排放;針對城鎮污水處理設施,《通知》要求,積極協調住建(水務)部門,督促各城鎮污水處理廠加強消毒工作,采取投加消毒劑或臭氧、紫外線消毒等措施,確保出水糞大腸菌群數指標達到標準要求。密切關注設施進水水質余氯指標的變化,對余氯量偏高等情況,及時采取針對性的應對措施,確保出水穩定達標排放;在飲用水水源地方面,《通知》要求全省按照《湖北省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應急監測方案》要求,合理確定飲用水水源地水質監測頻次,必要時加密監測,發現問題及時預警報告。嚴格按照應急管理要求,抓好城鄉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和管理,加強水源地巡查檢查,配齊應急處置物資,防范污染風險,確保水源安全。
湖南省生態環境廳于1月29日,與省衛健委、省住建廳聯合制定下發《關于切實加強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醫療廢物廢水及特殊垃圾管理的緊急通知》,三部門聯合下文的做法極大增強了防控合力。《通知》要求,各類醫療機構要建立完善污水處理設施運營臺賬,保障設施正常穩定運行,廢水達標排放,嚴禁超標排污和偷排偷放。生態環境部門按規定開展污水取樣和監測,嚴肅查處環境違法行為。
貴州省生態環境廳印發《貴州省開展醫療廢物和醫院污水處理(置)環保專項執法檢查工作方案》,專項執法檢查組進行專項檢查,各市級環保部門也開展了相關檢查工作,要求加強醫院污水處理系統運營管理,特別是在發熱病區或傳染病區產生的污水要先行消毒在進入處理系統,特殊時期要增加消毒藥劑的投藥量,確保消毒效果。要注意做好相關醫療廢物、醫院污水收集、運行管理人員的安全防護,避免疫情傳播。紫外線消毒器,過流式紫外線消毒器,管道式紫外線消毒器,紫外線殺菌器,紫外線消毒儀,紫外線殺菌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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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公網安備 13010502001939號